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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关于寒假学生存放电脑的通知

2008-03-31

  为了保证寒假期间同学们的电脑安全,学院总务处决定于2006年1月4、6日两天时间为学生存放电脑。地点定在0106、0108房间。

存放电脑时注意事项:

  1、学生需凭身份证、学生证存放电脑。

  2、存放前需检查、整理、装箱并贴好封条,无包装箱的电脑不予存放。

  3、电脑箱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否则,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4、学生需遵守规定时间存放电脑,其余时间不与办理。

  5、电脑入库后,中途不能领取,待按规定返校后统一领取。

  6、领取电脑时需同时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否则不予办理。

 
                                      总务处
                                    200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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