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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总务处工作职责

2008-03-31

  
  一、 负责学院教学、办公、生活所需房屋的租赁、管理、维修。

  二、 负责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的管理、调配工作,组织文明宿舍的检查、评比。

  三、 搞好水、电、暖的供应管理、维修及费用催缴工作。

  四、 负责学院的物资、财产管理。

  五、 负责学院机关所需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购置、供应和库房管理。

  六、 负责学院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及院区绿化、节水和节能工作。

  七、 负责学生食堂管理、检查、监督餐饮卫生和饭菜价格。

  八、 负责开水供应和浴室管理工作。

  九、 负责学院总机室及公用电话安装管理工作。

  十、 负责大型活动集体外出的用车保障。

  十一、负责新生行李购置和发放工作。

  十二、完成董事长和其他院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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