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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公寓管理员岗位职责

2008-03-31

  
  一、全面管理学生寝室工作

  1、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关心体贴学生疾苦。

  2、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讲究公德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提高执行校规校纪自觉性。

  3、实施公寓管理、参加公寓值班,不得擅离职守,空岗脱岗。

  4、检查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检查违规使用电器,私接乱拉电线的;检查在宿舍点蜡烛、吸烟、用明火做饭的;酗酒打架斗殴的;留宿已开除退学学生或其他人员的;私藏刀具凶器的;夜不归宿、私自在外留宿的,发现以上情况,处没收违规器具,处以相应的罚款外,还应及时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本公寓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苗头要及时向处科领导汇报。

  6、负责每天登记滞留宿舍未上课的学生情况,并报学生处。

  7、负责所管辖区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工作和文明宿舍的评比工作。

  二、负责本公寓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

  1、打扫公共走廊,每天清扫不少于三次,每周至少拖布墩两次,随时保持干净无杂物;墙壁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地面墙壁无痰迹,无蜘蛛网。

  2、厕所、水房每天至少冲刷两次,保持清洁、干净;小便池、蹲坑每周洗刷擦洗两次;每天清除便纸杂物,并不得将便纸杂物倒进池内,以防堵塞下水道;墙壁镜子每周擦一次,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门窗玻璃每周擦一次,做到光亮明洁;管道畅通,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

  3、庭院、马路每天早晨7:30分前打扫完毕,做到无纸屑、无瓜果皮核、无烟头,四周无杂物堆放,无乱贴广告,保持随时整洁干净。

  4、垃圾放置要有固定场地堆放;垃圾装袋不敞开存放;节约使用垃圾袋,尽量多装,装满垃圾,及时清运,不隔夜存放。

  三、奖罚

  1、凡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生问题的,年底予以奖励,并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主要依据。

  2、凡违反岗位职责,每次处罚公寓管理员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或一犯再犯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总务处
200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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