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管理机构 > 总务处 > 正文 |
| |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院清洁工岗位职责 |
|
2008-03-31 |
| |
为加强学校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确保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卫生清洁岗位职责如下:
一、职责:
在总务处和公寓管理科的领导与安排下,负责全院教学区和所有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主要职责如下:
1、服从管理,对分管卫生区域克尽职守,认真负责,做到随脏随扫,卫生清洁干净。
2、教育学生遵守公德,劝阻学生不乱吐痰,不乱扔杂物,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保持环境整洁。
3、保管爱护节约使用卫生工具,节约水电。
二、要求
1、公共走道、庭院、马路每天8:00前打扫完毕。每天打扫不少于两次,随脏随扫,做到无纸屑、无瓜果皮核、无烟头,四周无杂物堆放,无乱贴广告,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2、厕所每天至少冲刷两次,小便池、蹲坑每周洗刷擦洗两次,每天清除便纸杂物两次,并不得将便纸杂物倒进池内;墙壁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门、窗、玻璃每周擦一次,做到光亮明洁;管道畅通,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
3、垃圾放置要有固定场地,做到及时清运,垃圾箱内垃圾每天清扫一次,每周擦洗一次垃圾箱。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