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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平安奥运行动”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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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3 |
源自于: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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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班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工委关于“平安奥运行动”的总体布署,学院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政治任务、工作的重点,专门成立“平安奥运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杨波(董事长兼执行院长),副组长:唐运新(党总支书记)、程贞益(常务副院长),成员:曾冬生(保卫处处长)、杨锋(总务处处长),毛亚玲(团委书记)、魏凤桥(董事)、郑文华(学生处副处长)、宋玉兰(党办副主任)。全院各部门都要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努力完成“平安奥运行动”的各项工作目标,特提出如下要求:
1、门卫和巡逻制度。师生凭胸卡进入校门,对外来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入校园。夜晚安排保安在校园内巡逻。
2、完善值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由院办值班,领导带班,节假日由院办、人事处安排教职工值班;白天休息时间和夜晚由保卫处值班,保障24小时电话畅通。
3、坚持信息报送制度。从即日起,定期向市教工委、市纪委、海淀区教工委报送安全稳定情况,有事情及时报告,无事报平安。一旦发现突发事件按照“第一时间先口头后书面”的形式及时报送院领导,再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允许瞒报、误报、迟报、漏报。
4、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5、我院7月5日放暑假,9月2日新生报到,9月4日老生报到、暑假期间,学生不留校。
6、教职工、学生抓好本职工作和学习,不要听信谣言,不参与非法聚会、游行示威,预防被坏人利用,不做不利于安全稳定的事情。理智地合理合法的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
7、全校教职工、学生做到“奥运平安人人有责,平安奥运人人参与”,做到维护我校的安全稳定,就是对奥运的最大贡献。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200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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