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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密切师生关系、建设文明和谐校园的规定

2006-01-0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以德治教,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为社会负责、为家长负责、为学生负责”的指导思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密切师生关系,建设文明和谐校园,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1、设立“董事长、院长信箱”,信箱由院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开箱查看,对来信反映的情况认真登记后报院领导。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责成有关部门解决和落实。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投信人。

  2、设定院长接待日。每周三下午为院长接待日时间,具体分工是:程贞益副院长负责全面,但侧重点是解答教学、招生、人事方面的问题,韩相卿副院长主要负责解答学生管理、团委、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问题,丁淑利院长助理主要负责解答财务、总务、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接待均在各自办公室。广大教职工、学生对学校有何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向分管院长反映解决。

  3、建立学生座谈会制度。学院机关各处室每月第一周要定时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意见,回答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会后将座谈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院办公室。

  4、处室领导与学生班建立联系制度。学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确定1—2个学生班做为联系对象。主要任务是:(1)通过与学生的亲密接触,增进了了解,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给班主任当好参谋,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3)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教学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方案向院领导报告。

  5、各处室每学期要为师生扎扎实实地办几件实事。每学期开学初各处室把内容报院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公示。

  以上决定,各处室要认真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不办。院办公室要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对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北京圆明园学院
                                   200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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