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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昕: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与合法权益

2011-06-17

源自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信息网

  本报讯(记者 时晓玲)作为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院校实习过程中的学生安全与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保障。近日,教育部在京召开“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与责任保险推进会”,就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鲁昕到会并讲话。

  鲁昕说,必须从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与制度建设,要充分认识,推行职业学校实习责任保险是与职业教育助学、校企合作、教师实践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同等重要的职业教育国家制度。

  鲁昕在讲话中强调,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过程与生产、服务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密切相关,职业教育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必须密切联系行业企业生产实际,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职业学校的实习实践活动是职业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从创新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的角度,建立并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经济管理职能。

  鲁昕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从政府履责的角度,加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的推动力度,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尽快成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落实好领导责任。她希望保险机构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开发出更好的产品,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供支持。

  来自全国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有关保险机构、保险经纪单位以及保险学术专家约80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教育报》2011年6月1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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