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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毕业生农村从教供需会明日举办 7千多岗位可上岗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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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8 作者:黄茜 |
源自于: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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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举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专场供需会
本报讯 (记者黄茜 通讯员粤教宣)为引导和鼓励更多优秀的毕业生走进农村、走上讲台,进一步推动“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学费”政策实施,广东省教育厅昨日宣布,3月19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区运动场举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供需见面会。全省欠发达地区的60多个县(市、区)教育局将进场设摊与毕业生进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目前全省欠发达地区已报送1万个农村教师岗位需求计划,其中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教师岗位有7000多个(见附表)。
2007年7月,广东省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有志到农村学校从教5年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省财政返还就读期间学费的优惠。退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本科生连续退费4年,大专生连续退费3年,从上岗满1年后起逐年退费,上岗退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厅统一安排。
该政策一出台,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极大反响。2008年4月,省教育厅又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规定,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据悉,“上岗退费”政策实施3年以来,共有近2.2万名合格农村中小学教师享受到“上岗退费”政策优惠。(来源: 广州日报网络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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