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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08级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通知

2010-12-24

源自于: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关于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08级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的通知
                 新圆明教[2010]35号
  各系副主任及毕业班班主任:
  08级毕业班学生最后一学期的顶岗实习,是重要的实践环节,也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解决就业工作岗位的良好机会。现将顶岗实习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时间:2011年3月4日至2011年6月3日。
二、顶岗实习途径,可采用院内顶岗实习和院外顶岗实习两类:
1、 院内顶岗实习:
﹙1﹚学院网信车间顶岗实习,接待学生数由网络中心提供。
﹙2﹚我院各个部门顶岗实习,岗位数由各个部门提供。
2、 院外顶岗实习:
﹙1﹚由我院就业指导中心结合毕业就业,提供适合各专业特点的顶岗实习单位,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参加实习。
﹙2﹚学生也可﹙在京或外地﹚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单位。
三、顶岗实习学生需完成以下任务:
1、每位毕业生在2011年3月4日前必须上交顶岗实习单位的接收函(盖公章)及个人顶岗实习信息登记表。
2、每位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6月3日前完成本人的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并提供单位对顶岗实习过程的鉴定表﹙需加盖顶岗实习单位的公章﹚。
四、各系及班主任需完成以下事项:
1、各班主任在学生实习完毕前,统计学生的顶岗实习相关数据,上报各系副主任,并于 5月30日前向教务处上交统计表,
2、各班对本班实习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各系,各系副主任在6月10号前对本系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教务处。
备注:学生需提交4个表格(顶岗实习单位接收函、顶岗实习信息登记表、顶岗实习总结报告、单位鉴定表),均在dgsx2010@yeah.net (密码20102010)下载。
                                   教务处
                                 2010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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