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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 关于参加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业务会

2010-09-03 作者:教务处

源自于:教务处

简 报
关于参加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业务会
新圆明教[2010]26号
接北京市教委通知,于8月29日至30日召开2010年北京市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业务会,要求北京市高职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参加该会议,经董事长的批示,我院程贞益副院长、赵胜年副院长、宋丽萍副处长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内容分为四项内容:
一、领导的讲话和报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主要有:教育部高教司院副司长朱传礼、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吴岩、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徐宝力、城市学院院长刘林、高教处处长黄侃及田洪斌副处长。黄侃处长做了会议报告,介绍了北京高职院校发展基本情况,布置了下半年工作要点主要有九点:
1、继续深化2所高职院校综合实验区的建设;
2、双证书的培训;
3、推进携手共进计划;
4、第二批示范校的验收;
5、开展人才培养评估工作;
6、开展数据采集平台的开发应用;
7、加强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
8、开展开放日的相关工程;
9、加强教学资源库的建设。
二、携手共进计划协议的签署
经市教委决定实施北京高等职业院校携手发展计划,通过建立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其他院校的共建关系,不断深化合作关系,拓展共建领域,支持和帮助“携手院校”提高办学水平,并在共建过程中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主要合作内容:
(一)人员交流
积极推动“示范院校”与“携手院校”开展人员交流,共同加强管理人员和教师培养。建立对口院校领导、职能部门定期沟通机制,共同研究合作内容与形式,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合作深入开展。相互选派管理人员和优秀教师到对口院校挂职、进修和培训,共同开展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业务水平。
(二)专业建设
积极引导“示范院校”与“携手院校”在相近专业开展深入合作,由示范校专业带头人担任专业建设顾问,在对口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师资建设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鼓励合作院校共同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开发核心课程、编写特色教材,共享建设成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资源共享
鼓励支持“示范院校”向“携手院校”开放实训基地、图书馆等教学资源,按照“支援为主、互利共赢”的原则,探索建立有利于长期合作的资源共享机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开展同专业学生跨校选课、第二专业学生跨校选修,实行校际学生交流。
我院程贞益副院长代表杨波董事长兼院长和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签署了携手计划的协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我院进行共建计划。
三、25所高职院校发言
会议要求各院院长就本院发展改革情况做10分钟汇报交流(含ppt演示),内容包含办学定位、特色与优势、体制机制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服务等,可在全面介绍基础上就其中成效明显项目作重点汇报。
我院程贞益副院长代表杨波董事长兼院长做了“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报告。
四、各高职院校进行交流总结
各高职院校进行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进行大会的交流研讨,针对本学院的问题进行出谋划策,展示本学院的办学优势,学习其他院校宝贵的经验。

此次会议会期两天,获得了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高职院校发展和改革的工作步骤,学习了兄弟院校的新经验,坚定了高职学院的快速发展信心。

教务处
201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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