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特色专题| 科学家治学| 艺术家助教| 办学特色| 招生频道| 管理机构| 师资队伍| 教学设施| 联系我们| 学院论坛
      高职录取查询
毕业生查询   
全文检索   
 
首页 > 管理机构 > 教务处 > 正文
 
简 报

2010-06-29

源自于: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教务处召开期末教学管理工作会议
新圆明教[2010]17号
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临近,我院高职学生即将进入紧张的期末考试阶段。为了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教学管理与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且为新学期的开始做好充分的准备,6月11日(星期五)下午四点半,我院教务处组织了期末的教学管理工作会议,由赵胜年副院长主持会议,张春先副院长、教务处所有工作人员、各系部领导和秘书参加。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
一、 制(修)订2010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为提高我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计划的管理,根据2010年5月27日我院教务处核发的《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关于制(修)订2010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请各系部负责人抓紧时间组织本系教师开展2010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制(修)订工作。并于6月18日前将制(修)订初步方案报教务处。
赵胜年副院长再次强调修订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为了更好的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技术能力与基本职业素质,我院三年制高职专业学生将实行“2+1”型教学进程,即2学年=理论教学+实践教学,1学年顶岗实习,加大三年内实践教学学时的比例,要达到总学时的50%以上。
张春先副院长提出在修订教学计划时注意纳入各专业的课程(群)中专升本所需的重点课程以及取得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所需的基本课程。
6月30日考试结束后,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共同商讨并审定2010年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计划、新增专业计划,进一步落实我院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而保证新学期教学运行的更加优化与科学,更加满足我院高职各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
二、布置期未考试考务工作
为了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教务处对期末考试时间与考务工作进行了布置,并重申考风、考纪的重要性,请各位监考教师要严格考场纪律,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0年6月13日
 
 
相关文章
● 教务处工作简报
● 关于本学期期中考试..
● 关于2010-2011学年�..
● 关于我院2011年高职..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 关于本学期清明节假..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 关于北京新圆明职业..
● 简报 关于2010-2011..
● 关于本学期中秋节前..
● 关于本学期国庆假期..
● 教务处组织2010年暑..
● 2010年暑期教师培训..
● 简报 关于参加北..
● 关于2010-2011学年�..

 

办学许可证号:1100001100060   广告备案编号:教高广备字(2007)第02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16097 号
京ICP备14027885号-3 北京地区招生代号:1129  院校代码:14140  招生电话:58714111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现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EMAIL:ymyu@ymy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