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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强调加大对高招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

2010-06-02

源自于: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日电 教育部日前强调,要求进一步加大对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伪造材料、资格作假以及考场舞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今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启动实施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信力和国家招生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

  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人员及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发生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对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承诺乱招生、混淆学历性质欺诈招生,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员,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指出,要强化监督,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制度的执行力。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高校建立健全相互协调、制约有效的内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责任明晰、快速处理的信访工作机制。另外,要重视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

  通知说,加强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地方和高校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及本校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以及执行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教育培训。

  通知强调,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保证“阳光招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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