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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做好秋季开学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2009-09-01

源自于: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日电 教育部8月31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学校秋季开学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食物中毒与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新学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要切实落实各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要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入学报到及开学后的各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在开学前后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清洁,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上学期剩余的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要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是否齐全和有效。

  通知要求,要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应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通知强调,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与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入学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安全、肠道传染病与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还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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