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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和管理办法

2007-11-23

  (一)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

  1、课程教学大纲的地位、作用和基本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教学计划,实现课程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
  (2)凡是已纳入教学计划的所有课程,都必须编写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
  (3)课程教学大纲必须明确规定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和进度,使授课教师了解本课程在该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准确地把握讲授的基本内容、重点、难点等。

  2、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

  (1)以邓小平“三个面向” 为理论指导,体现现代教育观念。
  (2)符合教学计划整体要求,明确本课程在实现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注意相关课程间的联系、分工与衔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和遗漏。
  (3)遵循教学规律,注重科学性,注意理论性,贯彻少而精的原则。依据学生素质的不同,明确基本内容和选修内容的不同要求,以利于因材施教。
  (4)重点改革的课程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教学中贯彻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协调发展,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教学大纲的内容

  (1)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2)明确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衔接;
  (3)明确教学内容(具体章节、重点、难点)及教学进度;
  (4)明确完成教学内容必须达到的深度和广度,并提出具体要求:学时、学分、开课学期、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等;
  (5)明确完成教学内容中各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布置实验、实习作业的具体要求,使用的教材和参考资料等;
  (6)对教学大纲的必要说明。

  4、实验课教学大纲和实习大纲

  (1)实验课教学大纲
  a、实验课教学应达到科学理论的验证、掌握实验测试技术、培养科学实验能力、养成良好科学作风。要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及学时分、必要的大纲说明等。
  b、实验课教学大纲应列出所有实验基本项目并标明项目的类型:验证性试验、综合性实验、探索性实验、演示性实验、选做实验项目等。
  c、实验教学大纲还需注明使用的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考核方法和成绩评定办法等。

  (2)实习(含社会实践)大纲
  实习大纲内容包括:
  a、实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b、实习场所、时间安排。
  c、实习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分配。
  d、实习与有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关系。
  e、实习中应对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研习操作、总结报告等要有明确标准。
  f、考核方法、成绩评定。
  g、执行实习大纲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h、对实习大纲的必要说明。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办法
  
  课程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是执行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检查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教学大纲及其执行过程中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是纳入教学计划的所有课程都必须编写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凡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专业系根据科学技术和学科的不断发展,要对课程教学大纲部分调整时,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审批、备案后方可生效。

  3、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内容、进度要求进行授课,不得脱离教学大纲的基本知识体系、范围和要求随意授课。但可以在保证完成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扩展学生的视野,讲出教师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4、各专业系应对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进行检查。

  5、教学督导评估时应依据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的要求进行检查。

  6、教材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和组织编写。

  7、教师应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试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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