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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

2007-11-23

  为了使我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符合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要求,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关于专业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

  1、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该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与能力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的最后部分还要指明毕业生就业的业务领域、部门、岗位或从事的具体工作。每个专业在教学计划中还应按此精神,将本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表述清楚、准确、到位。

  2、人才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法制观念、法律常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基本技能与能力;具有使用英语进行阅读、翻译本专业资料的初步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各专业还应将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及基本技能进一步具体化。

  二、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1、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制定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努力使教学计划符合北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2、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制定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要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的原则。要以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定教学计划。基础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与实用性。

  4、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制定教学计划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习、实训的时间和内容。实训课要单独设置,集中实施。

  5、贯彻产学结合的原则。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过程中要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用人部门、相关行业第一线人士共同参与,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之路。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根据北京市人才市场调研情况和高技能人才之急需,结合学院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实际,学院决定首次制定下列5个高职专业的教学计划:①计算机应用技术、②国际经济与贸易、③工商企业管理、④旅游英语、⑤文秘。

  三、教学计划的构成与时间安排

  1、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
  (1)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3)修业年限;
  (4)主干课程和课程学时(学分)分配;
  (5)教学进程表和实践教学安排表;
  (6)说明。

  2、所列德育课按中宣部、教育部文件执行,共7个学分。

  3、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

  4、总学分基本上按110至120学分编制,其中课堂教学为100学分左右;集中实践教学为25至30学分。
  课内总学时中,课堂教学和分散在课堂教学中的实践教学学时,以1700—1800学时为宜;集中实践(实训)教学掌握在800学时以上。
  实践教学(包括分散实践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教学总学时的40%。

  5、各专业开设文艺鉴赏和国学概论等课程,各记2个学分。

  6、要求学生必须取得一种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与考证直接相关的课程。

  四、教学计划的执行意见

  1、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制定学年执行计划,执行计划中课程调整要经论证并备案;

  2、每门课程需编写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

  3、在学年教学执行计划中具体安排素质教育讲座,落实集中实习、实训及毕业环节的顶岗实习等实践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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