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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后制度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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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04 作者:记者 秦杰 邹声文 |
源自于: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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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博士后制度作为我国组织高水平科研活动的有效方法和加强国际人才竞争的重要手段,已成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
我国的博士后制度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十多年来,这一制度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初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队伍。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00多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了90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了理科、工科、农科、医科、社会科学等12个学科门类的70多个一级学科。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6800人,已有1.2万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了科研工作期满出站。据介绍,出站博士后绝大多数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许多人被破格晋升为教授、研究员,有的已成为学科、技术带头人,为我国经济、科技、教育等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博士后制度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单位和企业间的流动,促进了学术交流和相关学科、交叉学科及前沿学科的发展,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据统计,博士后在站期间平均每人承担二至三项重要的研究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占总数的四成;平均每人在国际上发表论文1.5篇,在国内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4篇;有近两成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部委以上科技成果奖或荣誉称号。
博士后制度的实施还促进了产学研的结合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目前我国已在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建立了430多个博士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达600多人。在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把教育、科研和生产结合起来,增强了企业科研和技术创新的能力,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人事部的这位负责人强调,更重要的是,博士后制度突破了传统人事管理体制在户籍、人事关系、职称评定、人员编制、学科交叉等多方面的限制,探索建立一整套新的用人机制,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顺畅流动,在培养好、使用好人才的同时,吸引、稳定和储备了大批高层次人才,增强了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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