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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学生体质差将难评“三好”学生

2007-06-27

源自于:《中国教育报》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宣布,从今年9月1日起,该省正式开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规定在校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

  该省规定,学生每学年需要接受一次体质测试,并根据最后得分评定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4个等级。另外,认真上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的学生可奖励5分,计入学年总成绩。

  学生体质成绩差将影响到“三好”学生、奖学金的评选,还将影响学生的正常毕业。根据规定,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福建将把学生的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小学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另外,因病或残疾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不需参加体质测试。(龙超凡)

(责任编辑: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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