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新 闻 网 > 教育新闻 > 正文 |
| |
| 今秋起上海确保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
|
2007-06-05 |
源自于:《新闻晨报》 |
| |
上海市政府6月4日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并原则同意本市的贯彻意见。
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主持会议并强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事关社会和谐、教育公平,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顺应民意、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本市各级政府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细化落实中央要求,确保从2007年秋季起新的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都能在各级政府的资助下顺利完成学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最近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等各项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无论是资助力度还是受益面都比以前有大幅度增加。
(责任编辑:贺霞)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