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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逾八成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2007-05-22

源自于: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福州5月20日电 (记者 蔡小伟、余荣华)福建省的公办中小学将不用再担心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后,经费、编制会出现短缺。今后,这些学校的教育经费和教职工编制,将与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数量挂钩。

  日前,福建省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农民工输入地的政府财政部门,要根据包含农民工子女在内的实际在校生数,按照当地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向公办学校拨付办学经费,对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还要给予补助;教育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学校编制,配齐配足教师,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006年,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农民工子女48.7万人,其中,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有40万人,占农民工子女就读总数的82%。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格局在福建已经形成。

  除将学校的经费、编制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数量挂钩,福建省还要求各地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挖掘现有公办学校的潜力。农民工集中、现有中小学校容量不足的地区,要对人口增长和人口流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把新建若干所与人口发展相适应的中小学校,纳入城市事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福建省教育厅还提出,对农民工子女要做到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确保每一个农民工子女都不因贫失学。凡经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一律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加收借读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同样被纳入“两免一补”的范围,并实行免、减、缓交费用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开展捐助,补助贫困的农民工子女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此外,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已被福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纳入检查督导范围,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这项工作的绩效,将成为福建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考核、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责任编辑: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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