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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

2007-05-11

源自于:《中国教育报》


  本报西安5月9日讯(记者 柯昌万)记者从今天举行的第十五次陕西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陕西省有关部门将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以加强民办高校的规范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依法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按照中组部、教育部党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负责人(委派督导专员)实施办法》。根据工作需要,省委教育工委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负责人。为了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依法建立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督导制度,省教育厅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向民办高校选派的党委书记兼任督导专员。

  据了解,民办高校督导专员主要担负对学校工作的督导责任,包括监督学校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监督、引导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参加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产财务管理、基本建设、招生、收退费等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等。

(责任编辑: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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