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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出台"六不准" 严管高中招生

2007-05-10

源自于:新华社


  昨日(8日),河南省教育厅对外公布了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不准单独提前组织招生考试;不准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准虚假招生宣传;不准“一校两制”;不准超比例录取择校生;不准违规收费。

  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分别实施的办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是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依据,任何学校不准自行组织中招考试和提前录取学生;除民办学校和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外,任何学校不准跨省辖市招生;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地发布招生信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规范招生宣传,不准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普通高中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做到“四独立”(独立的法人,独立的经费核算、人事管理,独立的校舍,独立进行教育),凡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不准招生;要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记者 杨家军)

(责任编辑: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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