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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 城市困难家庭学生享受农村教育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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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9 |
源自于:人民网-《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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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把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教育优惠延伸到城市困难家庭,从今年春季起,全市超过5万户城镇困难家庭开始享受农村学生的教育优惠。
国家确定从今年起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武汉市先行一步,从2006年春季起即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相关费用;同时对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学杂费,补助教科书费。
武汉市教育局局长谢世腰介绍,今年市政府比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优惠政策,加大了对城市困难群体的教育扶持力度,这些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享受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优惠,困难家庭的子女住校还可补助生活费。武汉市还将教育优惠覆盖面由城镇低保家庭扩大到了“城中村”和特殊教育学生家庭;由规定的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延至国家和地方教科书,仅教科书免费一项便增加投入近1倍。
据不完全统计,武汉市共有5万户低保、“城中村”和特殊教育家庭享受到农村义务教育优惠,这些家庭的孩子与近40万农村学生一起分享市政府提供的0.6亿元专项义务教育补助。
(责任编辑:陈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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