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特色专题| 科学家治学| 艺术家助教| 办学特色| 招生频道| 管理机构| 师资队伍| 教学设施| 联系我们| 学院论坛
      高职录取查询
毕业生查询   
全文检索   
 
首页 > 新 闻 网 > 教育新闻 > 正文
 
07年所有高校本科招生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2007-03-27

源自于:《江南都市报 》


  本报讯 今年所有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都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如果高校违规招生,将受到明年停招的处罚。

  记者获悉,各高校都将在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章程,而且高校法人都须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校招生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而且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补录本科生。

  今年高校录取工作将从7月上旬开始,其中一本录取都将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全部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对于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或国家二级运动员等考生,可在高考投档时获得20分的加分。(记者:皓琳)

(责任编辑:石希)
 
 
相关文章
● 鲁昕:保障职业院校..
● 高考作文题有新突破..
● 鲁昕:发展职业教育..
● 总参谋部 教育部联�..
● 教育部发出网络教育..
● 刘延东:把创新创业..
● 校企热议:职校如何..
● “2011年全国职业院..
●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
● 北大毕业生 近半欲�..
● 高校毕业生农村从教..
● 两会聚焦教育话题 �..
● 专家称竞争教育伤害..
● 代表委员热议:抓住..
● 三部门再次发出通知..

 

办学许可证号:1100001100060   广告备案编号:教高广备字(2007)第02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16097 号
京ICP备14027885号-3 北京地区招生代号:1129  院校代码:14140  招生电话:58714111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现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EMAIL:ymyu@ymy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