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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受调者赞同中小学开设“消费教育”课

2007-03-14

源自于:《 西部商报 》


  中消协联合省消协发布“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68.8%的消费者认为将消费教育的内容纳入课程“非常必要”

  本报记者 杜凯 实习生 马志良 为您报道 2007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全国45个省、市消协联合开展了“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据甘肃省消协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居民对消费维权主要有10点意见。近7成的消费者认为,将消费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非常必要。

  七成市民赞成消费教育进课堂

  据省消协介绍,此次中消协共收回有效调查样本14612个,其中68.8%的消费者认为将消费教育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非常必要”,23.8%的消费者认为“一般”,只有7.5%的消费者认为“不必要”。省消协认为,消费教育对提高消费者的素质至关重要。在日本,消费者教育(同消费教育)是由政府出面直接推动的,列入了大、中、小学课程。我国目前只有北京市、沈阳市等少数地方有消费教育课程。根据国际惯例,教育部门及学校是开展消费教育的主体。为此,中消协联合省消协呼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予以重视,将消费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

  消费教育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在兰州市部分街道采访发现,兰州有近一半的家长并不清楚消费教育。

  兰州八中雷俊来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学所学习的《思想品德》教材里有关于消费维权的部分内容,但不是很全面,也不连贯。如果开设消费教育课程,将有利于中小学生从小就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维权理念,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雷主任表示,在今后的教学中,兰州八中将考虑在学校课程中加入消费教育的内容,但前提是必须通过教育部的批准。

(责任编辑: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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