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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叫停中小学实验班特长班

2007-03-02

源自于:《中国青年报》

  本报哈尔滨2月28日电(朱超 记者亓树新)黑龙江省日前作出规定,从今年起,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实验班、特长班和各种“奥赛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公办中小学不得异地招生。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后申报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的项目学校,须经县(市、区)教育局论证、地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后开始实验。经批准实验的项目学校不得加收费用。各初中、小学要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城区幼儿园不得进行以直接升入优质小学为名的“幼小衔接”实验,不得变相高收费;已经进行实验的学校,要从2007年秋季开学前终止直升小学实验。

  据介绍,这一举措是为更好促进该省素质教育的实施,为在校中小学生“减负”。该省提出,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和竞赛。除初中毕业年级和高中毕业年级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得举办收费补习班。

  该省还要求,各地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保证小学生、初中生每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分别不少于10天和20天。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状况,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

(责任编辑: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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