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特色专题| 科学家治学| 艺术家助教| 办学特色| 招生频道| 管理机构| 师资队伍| 教学设施| 联系我们| 学院论坛
      高职录取查询
毕业生查询   
全文检索   
 
首页 > 新 闻 网 > 教育新闻 > 正文
 
山东叫停公办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

2007-01-15

源自于: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济南1月13日电 记者苏长虹报道:山东省政府日前发文规定,在鼓励民办学校发展的同时,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不得把公办义务教育资源转变为民办,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能搞“校中校”和“一校两制”,不得超出规定乱收费。

  为了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山东省几年前曾经允许部分公立优质学校改制,实行民办公助,即政府投入硬件、师资以及学校声誉等有形和无形资产,允许学校提高收费水平。近年来,这种做法不断受到质疑和批评。为此,山东省政府叫停了这种义务教育阶段的“校中校”。

  山东省提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 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鼓励发展民办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义务教育要求在公办义务教育完全满足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的基础上,经批准允许举办少量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具有突出办学特色的民办学校,以满足社会对教育资源多样化的需求,但不得把公办义务教育资源改为民办。

(责任编辑:刘则华)
 
 
相关文章
● 鲁昕:保障职业院校..
● 高考作文题有新突破..
● 鲁昕:发展职业教育..
● 总参谋部 教育部联�..
● 教育部发出网络教育..
● 刘延东:把创新创业..
● 校企热议:职校如何..
● “2011年全国职业院..
●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
● 北大毕业生 近半欲�..
● 高校毕业生农村从教..
● 两会聚焦教育话题 �..
● 专家称竞争教育伤害..
● 代表委员热议:抓住..
● 三部门再次发出通知..

 

办学许可证号:1100001100060   广告备案编号:教高广备字(2007)第02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16097 号
京ICP备14027885号-3 北京地区招生代号:1129  院校代码:14140  招生电话:58714111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现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EMAIL:ymyu@ymy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