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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立法保障女大学生平等就业

2007-01-02

源自于:《重庆晚报》


  西南政法大学最近组织的女大学生就业情况调查显示,女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性别歧视。专家呼吁:通过立法,保障女大学生平等就业。

  传统观念:

  影响男女平等就业

  调查数据显示,目前约70%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

  著名的婚姻家庭法专家、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陈苇教授向记者介绍,此次调查发现,女生在校的成绩普遍要好些,参与社会活动担任社会职务的比例并不低于男生,而且工薪预期值也低于男生,但就业签约率明显低于男生。

  陈教授分析,这种情况是传统“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观念的影响。“除了继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外,还必须立法明确禁止对妇女的就业性别歧视,包括在就业领域禁止带有性别歧视的招聘启事和以性别为由不录取女性等,以创造一个男女平等的就业环境。”她说。

  性别歧视:

  机关单位约占四成

  调查中,认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存在性别歧视的,占四成以上。其中,政府机关居于首位,其次是事业单位,第三是国有企业。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李春茹教授分析,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源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企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追求效益优先的现实。“让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责任必然会增加单位的成本,在相同条件下用人单位当然更愿意选择男性。”

  李教授建议,如果能够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入手,例如将女职工生育保险责任由单位承担改为社会承担,那么对于增加女性的就业机会,创造男女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能提供更好的保证。以利益导向机制来引导企业平等地录用女性员工,从而能够更好地消除生理差异因素给女性就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记者王明通讯员谢锦添王慧

(责任编辑: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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