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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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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8 |
源自于:《中国教育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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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焦新)2007年,中央部属高校2007届毕业生约为60万人,其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为9.5万人,可以享受代偿资助的人数约为5000人左右。这是记者从5日召开的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会议获悉的。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2006年9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代偿资助办法》),决定从今年开始,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
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财政部、教育部领导也多次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有利于推进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有利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对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具有重要的作用。
2007年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的启动年。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实事求是地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要让所有的学生都了解国家的这项政策。为做好此项工作,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为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495万,比上年增加82万人,就业压力显著凸现。目前,大学生就业主要是结构性矛盾,突出反映在毕业生就业的区域分布上。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教育部将把引导和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下大气力来抓。
(责任编辑:石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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