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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一个被拒一个被录取

2006-11-09

源自于:人民网―《生命时报》

  同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被学校拒之门外,一个却被破格录取。近日,陕西和广东两所学校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不同态度,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陕西广东做法不同

  9月初,陕西省周至县17岁的学生肖强(化名)拿着录取通知书,满心欢喜地去陕西工业技术学院报到。可没想到,对新学期充满渴望的他,竟然在两天后收到了学校的退学通知书。理由是,肖强在入校体检中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该校校长毛民海解释说,学校此次共检测出乙肝病毒携带者数十人,有约10人办理了退学手续。学校称,退学是学生自愿的行为。但家长表示,退学是学校强迫的。

  “学校坚持说孩子病了,必须退学。”肖强的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母亲则刻意压低了声音:“不想再说这事了。得这病不是好事,传出去怕连工作也找不到了。”和肖强同时回家的,还有同村的两名学生。面对乙肝,这3个家庭都有些不知所措。“我们要去西安的大医院检查一下,要是没病就去找学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做法则完全不同。今年,该校破例录取了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目前,该学生通过了体检复查,未发现肝功能异常,已经正式到学校报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陈建平说,这名女学生的高考成绩为744分,比学校提档线高出近90分。“一个农村孩子能考出这个成绩非常不容易。如果我们不录取,其他学校也可能像我们一样,这势必会影响她的前途。无论如何,我们必须给她一个上大学的机会。”从录取该学生到现在,学校相关部门一直和她保持密切联系。他们还不忘提醒该学生,注意不要感冒,一旦转氨酶升高,应与其他同学隔离,并接受治疗。

  学生家长反应不一

  学校将有一位乙肝学生的消息传出后,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引起不小的反响。不少学生表示,不介意有这样的同学,做室友都没有关系,只要注意不与其一起吃饭,就没问题了。

  但也有不少家长,甚至老师提出异议。“以前听说别的学校有乙肝学生要求上学,学生家长就拦在校门口,不让他进。如果这个学校执意让那学生来,我和其他家长也会采取行动。”一位唐姓家长说。而一位老师表示,学校在管理方面难免有疏漏,万一出现感染,对其他学生是不公平的。

  肝功能正常可以上学

  专家指出,陕西工业技术学院遣返学生的做法,与教育部的规定相违背。

  2003年3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慢性肝炎患者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学校可不予录取;严禁对单纯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肝功能正常的学生做劝退、劝休学处理。

  《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也指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时间超过半年,肝功检查始终正常,身体没有明显不适,无论是乙肝“大三阳”,还是“小三阳”,都算作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按现症肝炎患者处理;除不能献血,可照常工作和学习。

  日常生活接触不会感染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传染科赵良教授在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人们对乙肝的认识存在很多误区,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上学、就业,甚至限制其结婚、生育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实乙肝并不可怕。对感染乙肝的人来说,社会应该给予更多的关爱而不是歧视。”

  乙肝主要传播途径有3种:母婴传播、血液传播和性传播。此外,不清洁注射、拔牙、补牙、内镜检查,或是文身、打耳洞等也可能传播乙肝。而日常生活接触,比如同住一室、在一桌吃饭、握手等是不传染的;蚊虫叮咬也不传染。专家强调,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等同于慢性乙肝患者,因为其体内的病毒处于稳定状态,不会感染其他人。

  陕西工业技术学院提出,让乙肝病毒携带者休学,能保证其他学生“安全”。但赵教授认为,所谓“安全”是不负责任的说法。“预防乙肝,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给未感染者注射乙肝疫苗。学校应该要求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不与他人共用碗筷、牙具、剃须刀、文身针和针灸针等用品。这些才是关键。”

  赵教授指出,作为传染病,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者3个环节缺一不可。目前,社会更关注的是传染源,而忽视了后二者。“日常生活中,与乙肝患者接触的机会比比皆是。只有加强预防、普及相关知识,才能避免感染。”
(责任编辑: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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