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特色专题| 科学家治学| 艺术家助教| 办学特色| 招生频道| 管理机构| 师资队伍| 教学设施| 联系我们| 学院论坛
      高职录取查询
毕业生查询   
全文检索   
 
首页 > 新 闻 网 > 教育新闻 > 正文
 
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博士生都能获奖学金

2006-10-17 作者:甘丽华

源自于: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武汉大学80%的硕士研究生和100%的博士研究生都能够得到现有学费全额或一半的基本奖学金资助,还能得到每月300元~600元助学金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等。

  据估算,一名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从学校设立的基本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中获得的最高资助将达到1.88万元,一名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从基本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中获得的最高资助将达到2.72万元,如果再加上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不仅没有学费之忧,而且也没有生活费之虑。

  研究生所获资助的类别、等级和标准通过研究生初试和面试等综合评价确定,并实行动态化管理,通过对研究生年度表现的全面考核,确定下一年度所获资助的类别与数额,改变目前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一考定终身”、“几分之差就天壤之别”的问题。

  针对部分人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片面地理解为研究生将全面收费的问题,这位负责人指出,这是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误解。他强调,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是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更不是全面收费的改革,而是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改革。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用于资助研究生的资金总额度、受资助研究生的比例和资助强度将大大高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前。研究生在培养机制改革中的实际获益是大大增加了,而不是减少了。

  




                                (责任编辑:史江民)
 
 
相关文章
● 鲁昕:保障职业院校..
● 高考作文题有新突破..
● 鲁昕:发展职业教育..
● 总参谋部 教育部联�..
● 教育部发出网络教育..
● 刘延东:把创新创业..
● 校企热议:职校如何..
● “2011年全国职业院..
●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
● 北大毕业生 近半欲�..
● 高校毕业生农村从教..
● 两会聚焦教育话题 �..
● 专家称竞争教育伤害..
● 代表委员热议:抓住..
● 三部门再次发出通知..

 

办学许可证号:1100001100060   广告备案编号:教高广备字(2007)第02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16097 号
京ICP备14027885号-3 北京地区招生代号:1129  院校代码:14140  招生电话:58714111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现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EMAIL:ymyu@ymy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