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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立待就业毕业生见习制 见习生每月可获500元补贴

2006-07-16 作者:余继军

源自于: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重庆7月15日电 记者余继军报道:近日,重庆市高校待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正式出台。重庆市各区县将陆续建设一批高校待就业毕业生见习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创造条件。从今年起,接收高校待就业毕业生见习的单位要为每个见习生提供每月5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和劳动保障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见习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管理、户口挂靠、代办养老保险等人事劳动代理服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计算为工龄;对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单位,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按照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提供补助。

  《人民日报》 (2006-07-16 第02版)

  责任编辑:徐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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