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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农村中小学不能盲目撤并

2006-06-13 作者:原春琳

源自于:《中国青年报》人民网

  本报北京6月12日电(记者原春琳)今天从教育部传来的消息说,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调整要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防止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问题。在实施布局调整前,要将调整方案向当地群众公示,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暂不调整。布局调整不得简单从事,强行撤并。

  6月9日,教育部先后发出《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解决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两份通知要求,对低学龄儿童上学道路偏远、交通不便的,要保留、改建一批小学或教学点。对学龄儿童少、学生居住相对分散的,要采取合校分班、走教送教和普及推广教学光盘等方法,为低年级学生创造学习条件。对确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入学难、群众反映强烈,而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责任编辑: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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