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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行素质教育 不得给教师下升学指标

2006-06-05 作者:杨一苗

源自于:新华社 人民网

  新华社西安6月5日电(记者杨一苗)陕西省教育厅日前要求不得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应建立符合素质教育的学生学业考核办法。

  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日前公布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意见》要求,不得简单地以学科成绩或升学率评价教师,不得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按考试分数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同时,要落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及课余时间和早晚自习给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教育部门同时规定,每名学生每学科只能选用一种版本教材,不得随意变更教材。任何学校、教师都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用书,不得指定教辅用书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完)

  责任编辑: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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