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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违约率达18% 山东高校需诚信教育

2006-05-31 作者:徐静

源自于:齐鲁晚报 人民网

  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不容乐观,不良贷款比例高达18.15%,远远超过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的不良贷款比例。记者30日从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上获悉,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降低贷款违约率将成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据负责山东省贫困生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省农村信用联社统计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有361项共计201.58万元助学贷款到期,但在实际还款过程中,违约78项,违约金额达36.58万元。而去年该行各项金融信贷业务中,贫困生助学贷款的不良贷款比例高达18.15%,远高于社会各企业、个人、工商机构11.6%的不良贷款比例。

  据分析,大学生毕业后工作及住所的不稳定,给追贷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和成本。“老机制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不容乐观,出现的不良贷款,影响到了贷款机构进一步放贷的信心。”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光华表示,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协助经办行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还贷工作。

  另悉,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不久将在各金融机构间运行,届时,包括国家助学贷款记录的各种信用信息可在各金融机构间互相查询,贷款学生一旦在一家金融机构出现违约记录,其他金融机构将不予其他贷款。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的启用,将有效地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记者徐静 实习生李世武)


  责任编辑: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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