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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立学风委打假 将拟订惩处细则

2006-05-26 作者:肖锋

源自于:人民网-《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肖锋)昨天,教育部宣布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该委员会将拟订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基本准则与实施细则,并针对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失范、学术不端行为,提出研究咨询意见和建议,供有关单位参考。

  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袁振国指出,学风建设委员会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学术风气建设的指导机构和咨询机构。委员们是在广泛推荐和选举的基础上由教育部聘请的。

  教育部表示,学风建设委员会由30人左右的单数组成。学风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方式、主要任务是通过调研、起草文件提供指导,一般不受理具体事件,具体事件是由学校来处理。学风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动高校成立机构并指导其工作。

  除接受委员会的专门授权外,委员只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委员会的工作,不代表任何学校或机构;委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客观公正,秉公办事,不接受任何馈赠、宴请;如果委员在遇到亲朋好友,或者是直接师生、上下级关系以及影响公正性的情况,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委员所履行的职责和所参与的委员会活动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委员会内部的讨论过程;委员本人如有违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应退出学风委员会。

  教育部部长周济要求,科研管理部门要克服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要建立对学术道德缺失的曝光和惩处制度,对违反者要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撤消项目、取消晋升资格直至媒体曝光、行政处分、解聘等处理;在评奖、晋升等过程中,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另外,教育部还宣布,2006年秋季开学前,各高校必须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为常设机构,由校级领导直接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责任编辑: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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