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特色专题| 科学家治学| 艺术家助教| 办学特色| 招生频道| 管理机构| 师资队伍| 教学设施| 联系我们| 学院论坛
      高职录取查询
毕业生查询   
全文检索   
 
首页 > 新 闻 网 > 教育新闻 > 正文
 
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05-24 作者:石希

源自于:新华社 人民网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新华社23日受权发布《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要求,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意见》指出,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对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重要指导方针。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的重大举措,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还指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贴近”的要求,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以促进社会风气不断改善为目标,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意见》强调,要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还要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传播工具要成为“八荣八耻”的自觉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到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努力创造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文化环境,扎实推进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的“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意见》还就如何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提出了要求。


  责任编辑:石希
 
 
相关文章
● 鲁昕:保障职业院校..
● 高考作文题有新突破..
● 鲁昕:发展职业教育..
● 总参谋部 教育部联�..
● 教育部发出网络教育..
● 刘延东:把创新创业..
● 校企热议:职校如何..
● “2011年全国职业院..
●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
● 北大毕业生 近半欲�..
● 高校毕业生农村从教..
● 两会聚焦教育话题 �..
● 专家称竞争教育伤害..
● 代表委员热议:抓住..
● 三部门再次发出通知..

 

办学许可证号:1100001100060   广告备案编号:教高广备字(2007)第02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16097 号
京ICP备14027885号-3 北京地区招生代号:1129  院校代码:14140  招生电话:58714111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现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EMAIL:ymyu@ymy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