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特色专题| 科学家治学| 艺术家助教| 办学特色| 招生频道| 管理机构| 师资队伍| 教学设施| 联系我们| 学院论坛
      高职录取查询
毕业生查询   
全文检索   
 
首页 > 新 闻 网 > 教育新闻 > 正文
 
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校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

2006-05-03 作者:吕诺

源自于:新华社 人民网

  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记者吕诺)教育部近日发出通知强调,中小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升国旗仪式,并发表紧密联系学生实际的国旗下讲话。要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重视课间体育活动,使学生既放松身心、增强体质,又增进对同学、对集体的情感。

  教育部在通知中要求,各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利用好“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纪念日、“十一”国庆节及教师节等节庆日,“九一八”“南京大屠杀”等国耻纪念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以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入学毕业、入队离队、入团、成人仪式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地要围绕学习宣传“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继续开展新童谣、儿歌的编创、诵读和演唱活动。

  据记者了解,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体系。教育部还将启动电视展播活动,展示各地中小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

  责任编辑:赵艳萍
 
 
相关文章
● 鲁昕:保障职业院校..
● 高考作文题有新突破..
● 鲁昕:发展职业教育..
● 总参谋部 教育部联�..
● 教育部发出网络教育..
● 刘延东:把创新创业..
● 校企热议:职校如何..
● “2011年全国职业院..
●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
● 北大毕业生 近半欲�..
● 高校毕业生农村从教..
● 两会聚焦教育话题 �..
● 专家称竞争教育伤害..
● 代表委员热议:抓住..
● 三部门再次发出通知..

 

办学许可证号:1100001100060   广告备案编号:教高广备字(2007)第02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16097 号
京ICP备14027885号-3 北京地区招生代号:1129  院校代码:14140  招生电话:58714111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现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EMAIL:ymyu@ymy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