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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教育收费投诉同比下降三成

2006-04-29 作者:储召生

源自于:《中国教育报》 人民网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记者 储召生)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周济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普及义务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目前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全面推行了“一费制”,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收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但是发生在大中城市的“择校热”及乱收费现象仍然严重,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要加强依法治教和检查监督,抓紧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

  周济说,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教育部连续几年都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强化了治理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加强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据国家信访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纠风办等三个部门分别统计,2005年教育收费投诉比2004年下降了24%至30%。

  由于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相对不足,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学校之间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导致“择校”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加上一些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实际上新增教育机会和教师的一部分待遇仍需要学校自行解决,势必增加学生家长的负担。还有一些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出现了乱补课、乱办班以及有偿家教等现象,造成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

  周济说,要加强依法治教和检查监督,抓紧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一是促进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研究并推动各地切实解决“择校”问题。二是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现象;坚决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学科竞赛,不允许各种社会考级、考证与入学挂钩;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不准考试排名,坚决制止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坚决纠正一些学校随意削减非考试课程和过早文理分科等错误做法,将学校课程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遏制“择校”之风。

  《中国教育报》2006年4月28日第1版

  责任编辑: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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