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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2006-04-24

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目前在宁夏调研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规范教育收费实施情况时强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施行,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包括宁夏在内的首批受益的广大西部地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作风,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全面落实好这项政策,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宁夏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了以省为单位全都覆盖的真正意义的免费义务教育。惠及数十万家庭的98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田淑兰指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为农村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西部地区要开好头,全面落实好这项政策,并切实做好下一步的巩固工作。她强调,必须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管理,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有几条“高压线”决不能碰;绝不允许任何人和单位,以任何理由平调、截留、挪用这笔经费;绝不允许出现“挤出”效应,用这笔经费抵顶各级政府应该承担的教育投入;绝不允许用这笔经费偿还“普九”欠债和为教师发放福利、补助。学校要加强科学管理,增强预算意识,把钱真正用在“刀刃”上,让老百姓切实感到上学不再难、上学不再贵;校长再不再为办学经费发愁的情况下,要把主要精力用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上来。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分清和把握好政策界限,切实把这项德政惠民工程实施好,使之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田淑兰强调,要依法从严治教,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健全规范学校招生、收费等行为的长效机制;要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为契机,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通过大力发展和应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让绝大多数孩子都能够接受到好的教育;要切实关心教师的切身利益,争取不断地提高教师的待遇;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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