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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黄埔大学学生酒后滋事引发命案

2006-04-20 作者:孙思娅 王文波

源自于:人民网-《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 通讯员王文波)为帮被醉酒同学殴打的同伴出气,北京黄埔大学学生冯斌持刀扎死了同学。昨天,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冯斌有期徒刑14年。

  昨天上午,冯斌的父母双双前来旁听儿子的宣判。一见到儿子被带入法庭,母亲立即哭出了声。

  19岁的唐山青年冯斌去年刚刚考入北京黄埔大学。在接受法庭审判时,冯斌讲述了事发经过。去年10月29日夜里11点多,冯斌与同学郭某、刘某在网吧上网后,返回学校宿舍。当他们走到校内的主教学楼东侧旁时,正巧遇见了拉本加等几个同校同学。根据拉本加的同学讲述,他们几个人一起在宿舍喝酒,拉本加“喝多了”,提意去女生宿舍找同学聊天,几人就一起走出了宿舍。

  两拨人相遇后,满嘴酒气的拉本加无缘无故地冲着冯斌3人大喊“你们是干吗的!”并要求冯斌3人“站住”。与冯斌同行的郭某当即回敬:“我们是谁,用你管!”拉本加一下就被惹怒了。他冲过来推了郭某一把,接着又使劲对郭某连踢带踹。与拉本加一起的几个同学随即凑上来帮忙,一起殴打另一同学刘某。尚未挨打的冯斌见到朋友被欺负,既愤怒又着急,“我不可能眼见着哥们儿挨打不管”。考虑到自己身单力薄不是对手,冯斌立即跑回宿舍叫人增援,并拿了一把水果刀返回现场“救人”。看到正在和朋友厮打的拉本加后,冯斌当即给了对方一刀,结果拉本加因肝脏被扎破,急性失血死亡。事发后,冯斌立即逃离现场。公安人员于第二天凌晨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冯斌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导致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法官考虑到在案件的起因上,死者拉本加本身负有一定的责任,因而决定对冯斌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宣判后,冯斌表示不上诉,“我要好好表现,尽快服完刑,好早日见到父母”。

  《京华时报》 (2006-04-20 第010版)

  责任编辑: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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