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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见义勇为学生可推荐上名校

2006-04-13 作者:张灵

源自于:人民网-《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张灵)昨天,北京市教委召开新闻通气会,今年将示范高中10%招生指标分配到纯初中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校毕业生可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推荐进入示范高中,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的学生都有机会参加推荐。

  据市教委主任线联平介绍,综合素质评价是对现行统一考试制度改革的一种探索,打破光看考试成绩、以分数为尊的传统选拔方式,综合参考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能力。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或在某一方面特长突出的学生都有机会参加推荐,进入示范高中学习。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扩大纯初中校学生进入示范高中的机会,转变市民对这类学校的偏见;另一方面也可减轻择校压力。

  关于招生指标如何分配的问题,市教委基教处副处长张士佐介绍,目前本市具有推荐资格的学校共有404所。具体名额分配将采用学生自荐、校内推荐等方式,只要在某一方面突出发展的学生都可报名,最后名单将在校内公示。推荐的标准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不靠分数、成绩高低录取学生,所推荐学生基本都是综合素质评价全优的学生。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中小学中实行的综合素质评价分为道德品质、基本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身心健康等方面,采取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相评价、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每年度的评价结果都将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

  张士佐介绍,推荐学生必须参加中考,但中考成绩不会影响示范高中的录取。由于此项政策今年是首次执行,多数示范高中都将指标分配到本区县的初中校,为突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市教委鼓励示范高中将推荐招生名额向其他区县分配。

  线联平表示,目前各区县中招办正在核定各学校中招计划,要求没有将分配指标纳入招生计划的示范高中调整计划。

  

  《京华时报》 (2006-04-13 第006版)

  责任编辑:臧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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