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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革新“好学生”概念 首推7项具体评价标准

2006-04-08 作者:黄勇

源自于:《中国青年报》 人民网

  本报合肥4月7日电(记者黄勇)团安徽省委、安徽省学联近日联合该省教育主管部门推出首届“十佳青年学生”评选,并首次推出了8种类型好学生的概念和7项具体评价标准。

  据了解,过去对三好学生“学习好、身体好、工作好”的定位,在实际评价中已不能全面概括新时期青年学生在多方面发展成长的全貌和对优秀学生的新要求。

  经过深入调研和专家评议,安徽省首次推出了全面发展、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8种类型的好学生概念,并相应拟出了对新类型好学生评选的7项具体评价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在“挑战杯”竞赛、奥林匹克竞赛等大中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利用自身所学知识,敢于探索,勇于实践,在创业就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在省级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另据了解,参评的一般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但为体现对反映时代风貌的“创业就业”和“志愿服务”两个方面典型的倾斜,评选条件放宽为近5年内毕业的39周岁以下青年。

  责任编辑: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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