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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嘉璐:中国推行简体字并不是要“消灭”繁体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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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1 作者:周兆军 |
源自于:中国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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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 周兆军)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今天在此间举行座谈会,纪念中国推广普通话、推行简化汉字五十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表示,中国推行简化字,并不是要消灭繁体字,只是限制它的使用场合。
许嘉璐说,我们坚持在大陆地区的一般印刷物、影视屏幕、商标广告、街头招牌等社会用字中使用规范字、简化字,并不干涉大陆以外地区繁体字的使用。在大陆也不限制古迹、书法艺术中繁体字的使用。
他指出,规范语言文字,才能增强整个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才能让全世界看到统一的中国、强大的中国。处理好语言文字中主体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是整个社会实现和谐统一的一个必要条件。
五十年前,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许嘉璐说,五十年来,普通话、简化字和汉语拼音的应用,对于提高识字和教学效率、普及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中国文盲比例下降得如此之快,汉字简化立下了汗马功劳。
编辑:刘郁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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