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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校毕业生半年未就业可办就业优惠证

2006-03-26 作者:刘艳、汪伟平

源自于:新华社 人民网

  新华社海口3月26日电(刘艳、汪伟平)海南省人劳厅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今年这个省将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对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实施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并提供政策咨询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档案保管等方面的免费服务。

  海南省将把原来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一些优惠政策扩大惠及到高校毕业生,对毕业半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就业优惠证。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将全面落实税费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地方财政50%的贷款贴息政策。对到基层和贫困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财政50%的贷款贴息政策。毕业生凭优惠证可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此外,海南省还将加大对特困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对特困高校毕业生、家庭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减免服务收费,通过“一对一”的帮扶,优先提供就业信息,优先推荐就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海南省今年将整合毕业生实习基地,为毕业生就业和引进人才搭建平台。建立实习基地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进行合并,统一挂“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的牌子。

  责任编辑: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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