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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一校两制”现象须规范

2006-03-11

源自于: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3月11日电记者来信:公办学校“一校两制”现象须规范

  新华社记者褚晓亮

  一些高等学校和名牌中学乃至小学通过“一校两制”的办法盲目扩大学校规模,增加财源,这种做法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须实行严格的规范。

  据了解,这些“一校两制”式的学校有多种形式和花样:一是办民办二级学院和中学分校,或另建校区,以公办学校的名义高额收费招生;二是搞股份制学校,私人提供校舍,也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所收学费和公办学校分成;三是卖校名,有的学校的所谓分校、分部,或东校区、西校区,其实都是民办的,一年给公办学校交相应比例的收入。

  “一校两制”对于筹集教育资金、引进灵活的运作方式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果缺少规范和引导,容易使这种方式变成民办学校圈钱的工具,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一是盲目扩大招生,导致专业毕业生数量过剩,同时,教育质量又难以保证。二是生源将进一步向重点中学集中,一般普通高中生源更加困难。三是使大量的教师、设备等教育资源流到打着公办旗号的民办教育中,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四是容易衍生一些腐败行为。

  要从根本上遏止这一现象,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尽快制订相关的规定,对“一校两制”行为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使“一校两制”能从真正促进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而不是使之变成学校搞创收、增加财源的捷径。(完)
 
  责任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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