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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严控“专升本”中职不得擅办高职教育

2006-02-17

源自于:中国青年报 新华网

  三类院校不再举办“专升本” 中等职校不得擅办高职教育

  来自教育部的消息说,“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名为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表示,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总规模内。

  对近年来招生增长过快,办学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趋于紧张的高校,通知表示,要严格控制其招生规模;对因办学条件不达标被确定为“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审定其招生规模。

  通知要求,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安排,要与高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招生计划执行等实际情况紧密挂钩。教育部将积极扩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坚决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供过于求)专业的招生。

  通知还指出,自2006年起,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单独举办5年制高职教育;各省(区、市)5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5年制高职教育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第四年)的学生规模,应纳入国家确定的各省(区、市)当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各地安排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5%。(记者原春琳)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停办专升本 要严控学费

  从今年起,“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此举是为了加强对试办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的管理。
责任编辑:马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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