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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普通高校原则上须停办自考脱产班

2005-08-30 作者:肖锋

源自于:深圳新闻网

  普通高校原则上要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的办学。8月23日,教育部公布2005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并指出相关注意事项。

  教育部指出,成人高等教育要坚决控制并逐步减少成人脱产班的招生规模,函授、夜大学等业余学习形式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用于招收成人脱产班。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当与学校举办的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等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要统筹考虑学校各项办学条件,特别是专任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凡生师比偏高的普通高等学校,应从严控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规模,原则上当年招生规模应不得超过毕业生规模。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要停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的办学。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重点支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和相关师资的培养;中央部门和东部沿海省市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安排,要向西部地区倾斜。

  教育部强调,在招生计划下达和执行过程中,未经教育部批准,各高校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跨越隶属关系划转和调剂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高校和被确定为暂停招生的高校,不得安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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