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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在中国受到关注

2004-11-08

源自于: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 高建新 张彦)备受关注的中国“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问题,成为近日在北京召开的一次研讨会的中心议题。从研讨会传达的信息看,这个越来越严峻的问题已受到中国政府部门、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和学界的普遍关注,而且,具体的解决办法也在积极酝酿之中。

  “中国流动儿童工作经验交流暨研讨会”为期两天,共有60多人与会,其中包括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官员以及来自北京、河北、福建等7个省份的妇女儿童工作部门和教育部门的代表,此外还有两位“流动儿童”家长。这是北京首次举行如此规模的有关“流动儿童”的专门会议。

  流动儿童是随着“民工潮”而发生的。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农民从农村进入城市打工,这种流动人口已由最初的2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1.3亿。他们的子女或者在家乡出生被带到城市,或在城市出生继续留在城市。根据有关研究,大约1/4的流动人口是举家迁徙的,而且有近1/3流动人口长年居住在城市。截至2000年11月,中国流动儿童的数量已达到1400万,占流动人口总量的13%以上。根据在研讨会上公布的《中国九城市流动儿童发展与需求调查》,流动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不及全国儿童的平均水平,在九城市中近20%的流动儿童无法进入当地公立学校学习。流动儿童的失学率较高,达到9.3%,不能适龄入学表现尤为突出,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6.9%。此外,流动儿童因为跟随家庭四处流动,很多人有过辍学的经历,失学也是一个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反映了中国目前在教育和社会体制上存在的问题。中国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当地政府也只对本地学龄儿童少年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负责,没有义务也不会去管外来儿童的教育问题。

  中国的社会体制则使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不被当作城市社会的一员,因此他们在城市里的种种社会性需求都被无意甚至有意地忽视。一些研究工作者在研讨会上说,这种现状完整地复制了中国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也损害了基础教育的义务性、公平性、完整性的原则。

  这份调查报告建议大幅减少乃至取消公立学校的所谓“赞助费”,使公立学校成为吸收流动儿童的主要渠道。报告还说,目前吸纳流动儿童的“打工子弟学校”虽然是存在于国家义务教育体制之外的一种社会现象,但已成为解决流动儿童就学的重要渠道。政府应明确承认这类学校存在的合法性,并采取更为灵活和符合实际的管理措施。报告还建议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救助活动,为流动儿童的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调查报告的主要撰写人之一、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的张秋凌博士说,今天的流动儿童也是城市将来的主人。从长远来看,中国帮助这些儿童和谐融入城市生活,认同城市主流文化和价值观,对于城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缩小城乡差别具有重要作用。

  她的见解得到了来自安徽的农民工李得志父子的印证。在北京市海淀区以送纯净水为生的李得志说,他把孩子从安徽老家带到北京,一是为了能全家团聚,二是为了能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他7岁的儿子李翔说:“北京又大又干净,还能见到外国人,我不想离开这里。”但孩子在城市接受教育成了李家的沉重负担。李得志说:“因为没有北京户口,孩子上小学一年要交上千元的‘借读费’,这是我们家每年花费中最大的一笔钱。想上个好中学还得交几万元的‘赞助费’,为此我很发愁。”不过,李家的难题有望在不远的将来得到解决。这个问题涉及很多流动人口家庭,是一个范围很广的社会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但研讨会的材料显示,流动儿童受教育的问题已经被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许多城市的教育部门正在采取积极的解决办法。

  教育部官员在会上透露,中国的立法机构正在组织修订义务教育法,流动儿童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有望被写入这部重要的法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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