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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高自考将实行新规 作弊最重处罚停考三年

2004-10-21

源自于:北京青年报

  今年10月高等自学考试将于本周六举行,它将实行新的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昨天记者了解到,日前公布的“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说明”,将违规行为分为四类总计19种,其中考生的10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考生除了被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成绩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受到停考一到三年的重罚。

  根据新的《说明》,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等行为,都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将受到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的处罚。

  据介绍,考生有以下行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都将被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另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还将同时受到停考一到三年。其中两种行为将被停考一年: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种行为将被停考: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三种行为将被停考三年: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资料的。

  记者了解到,凡是对自己处罚不服的考生,还可以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申请听证。去年10月有200多名考生涉嫌作弊受到处罚,其中有22名被处罚考生不服,提出听证申请。今年报名参加10月高自考的考生超过22万人。(邓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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