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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村孩子也能领“助学券”23日开领

2004-08-18

源自于:扬子晚报

  从8月23日起,南京农村贫困生也将与城市“低保生”一样可以领取“助学券”。昨天,记者从教育主管部门获悉,今年南京市教育局进一步拓展“助学券”制度的适用范围,覆盖面向农村低保家庭进行扩大,确保让全市所有的贫困生上学无忧。预计,全市城市以及农村低保家庭中将有1万多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领取“助学券”,总计减免金额将达400多万元。

  去年秋季,南京全市共有5400多户低保家庭领到了“助学券”,今年春季又有5700多户城市“低保生”享受了学费减免,然而农村中的同龄人却没有能享受到这种“待遇”。据有关统计显示,南京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学生远多于城市学生,而绝大多数的贫困生都分布在农村,农村困难家庭更需要享受“助学券”。据初步调研,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城市和农村低保家庭的就学子女将突破1万人,“助学券”的发放标准与去年相同,即:义务教育阶段的“低保生”杂费全免,代办费减半;低保对象子女现为孤儿的,杂费、代办费、住宿费全免;低保对象“三残”子女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如聋、盲人学校)就读的,杂费、代办费、住宿费全免。据悉,从8月23日起至27日,凡享受南京城市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并且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含择校学生),均可领取“助学券”。为方便学生、家长领取,全市共设立15个“助学券”办理机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学生直接到市教育局领取;其它学校的学生分别到所在区、县教育局领取。届时,低保生家长须出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身份证、户口本、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初中学生成绩册、新生录取通知书,并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复印件,便可领到相应数额的“助学券”了。(亚平 凌萱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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